人文风俗

把苏州建成全国一流的文化强市

在昨天(8月16日)召开的苏州市“文化强市”建设推进大会上,市委、市政府就我市“十二五”期间文化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作出总动员。大会提出:到2015年,全市文化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25%左右,占全市GDP的比重确保达到6%,力争达到7%,努力将苏州建设成为全国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文化产业城市。 率先建。

在昨天(8月16日)召开的苏州市“文化强市”建设推进大会上,市委、市政府就我市“十二五”期间文化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作出总动员。大会提出:到2015年,全市文化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25%左右,占全市GDP的比重确保达到6%,力争达到7%,努力将苏州建设成为全国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文化产业城市。率先建成“全国文明城市群” “张家港精神”、“昆山之路”、“园区经验”和“崇文、融和、创新、致远”的苏州城市精神,是苏州这座历史文化名城在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中的核心价值体系。目前正在进行的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要着力突出群众主体性、区域均衡性和工作针对性,探索具有苏州特色的公共文明建设模式,实现公共文明建设科学化、制度化、常态化,市民文明素质显著提高,城乡环境面貌显著改善,进一步形成和巩固文明城市建设长效机制,确保苏州市、张家港市蝉联全国文明城市称号,力争昆山、常熟、太仓、吴江四个县级市全部进入文明城市行列,率先建成“全国文明城市群”。

公共文化建设要进入全国第一方阵 我市是全国首批28个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市之一,是全省唯一一个入选城市。“十二五”期间我市要全力以赴确保创建成功,并以此为契机,全面提升我市公共文化服务水平进入全国一流行列。在文化设施网络方面,我市将在市区重点建设现代传媒广场、苏州新闻大厦、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中心、苏州艺术剧院、“中国昆曲”剧院、苏州演艺中心二期、高新区文化艺术中心、吴中区现代文体中心等一批重大标志性文化设施。各县级市(区)要继续建设一批体现区域特色的大型文化设施,加快推动图书馆、文化馆和镇(街道)文化站全部达到国家等级标准,实现评弹书场(票友活动场所)、“基本现代化广电站”镇(街道)全覆盖,建立起农家书屋、党员现代远程教育服务中心、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和乡村图书室“四位一体”的“基层综合信息服务站”,高水平实现数字广播电视户户通。

到2015年,全市公共文化设施每万人拥有量达3000平方米,人均公益性文化设施面积达0.18平方米,全面建立起覆盖城乡、结构合理、功能健全、实用高效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体系。文化产业要在全国具有较强竞争力 “十二五”期间,我市的文化产业将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创意设计业、文化旅游业、出版发行业、新闻传媒业、数字内容和动漫业、会展广告业、印刷复制业、工艺美术业、演艺娱乐业、影视制作业十大重点产业门类将得到全面发展。我市将在全市范围内大力推进胥江一号——5D炫幻秀文化商业综合体、中国工艺文化城、中国光华(苏州)文化创意产业园、华谊兄弟电影主题公园、苏州国际科技园五期——创意产业园、苏州太湖古村落保护与文化旅游开发、苏州国际影视娱乐城、苏报集团印刷数字化产业园、苏州阳澄湖数字文化创意产业园、苏州凤凰国际书城等一批具有产业集聚效应的项目。

继续有计划推动昆曲、评弹、古琴、江南丝竹、传统工艺、吴门书画和苏州园林等优秀地方特色文化走向全国乃至世界,不断提升“文化苏州”的国际知名度和美誉度。进一步扩大对外文化贸易,培育一批外向型的文化产业骨干企业、对外文化中介机构和文化营销企业,大力扶持有条件的文化企业发展成为跨国公司,扶持优质文化产品和服务的对外输出,使苏州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成为新的对外贸易增长点,推动苏州文化产业在全国乃至全球文化产业竞争中抢占先机。到“十二五”末,力争在全市建成市级以上文化产业集聚区50个;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全市GDP的比重要确保达到6%,力争达到7%。

保护、利用好历史文化遗产资源 苏州有9处园林被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有国家历史文化名镇10个、名村2个、名街2条,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35处,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6项。——在全国地级市中,拥有如此丰厚文化遗产资源的城市,也许找不出第二个。“十二五”期间,我市将进一步加大文化遗产保护力度,充分发挥文化遗产在促进先进文化建设、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首先是推进苏州古城、江南水乡古镇和大运河申遗,争取苏州古城申遗相关项目进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预备清单,周庄、甪直、同里、沙溪、千灯等古镇全部列入“江南水乡古镇”国家申遗预备清单。

实施虎丘地区保护开发利用工程,打造苏州“城市客厅”和吴文化核心区域。推进桃花坞历史文化片区综合整治保护利用工程,打造吴文化集中展示区、“文化苏州”重要展示窗口和苏州旅游发展新亮点。开展相门、阊门、平门三个区段的古城墙修复保护试点工程,继续做好平江路、山塘街等历史街区保护,彰显古城文化。到“十二五”末,力争全市各级文保单位在“十一五”基础上增加15%左右,总量达到800处,省级以上文保单位完好率达100%。扎实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体系建设,完善四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保护机制,确保国家级以上保护名录项目有效保护率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