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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加快推进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

丽江自古就是一个多民族聚居的地方,共有12个世居民族,其中纳西族23.37万人,彝族20.14万人,傈僳族10.62万人。其中纳西族占古城区及玉龙县(即原丽江县)总人口的57.7%。并且著有"国中贵原,云中丽江。 5月17日,丽江市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成员单位会议,全面加快推进丽江市旅游标。

丽江自古就是一个多民族聚居的地方,共有12个世居民族,其中纳西族23.37万人,彝族20.14万人,傈僳族10.62万人。其中纳西族占古城区及玉龙县(即原丽江县)总人口的57.7%。并且著有"国中贵原,云中丽江。5月17日,丽江市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成员单位会议,全面加快推进丽江市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杨浩东在听取相关单位工作汇报后要求:丽江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要与自然为本、特色为根、文化为魂、市场为导向,建设国际精品旅游胜地的发展战略相结合;要紧紧抓住把丽江建成桥头堡战略的重要窗口战略机遇;

创新工作方式,努力把丽江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建设成全国试点城市的标杆,努力把玉龙雪山建设成全国试点单位的标杆;以标准化推进工作来打造丽江特色。标准化的核心就是提高服务质量,丽江的标准化推进工作如何在推进标准化的过程中体现服务中的个性化、人性化、特色化,这将是丽江推进旅游标准化工作过程中应该考虑的问题;相关成员单位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协调配合、落实责任,切实做好旅游标准化试点的各项工作。同时对各成员单位提出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标准化专题研究会议,至少上一条新闻,上报三期工作简报的要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旅游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就前一阶段工作情况做了汇报。

古城区、玉龙县、玉龙雪山管委会、古城管理局、泸沽湖管委会、老君山管理局、公安、工商、文广、发改委、财政、卫生、环保、商务、机场、医院等相关成员单位在会上做了表态发言。据悉,我市自2010年6月被国家旅游局列为全国旅游标准化试点城市以来,市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旅游局、省旅游局的总体部署,结合丽江实际情况,稳步推进丽江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在机构成立,动员培训,方案编制,建章立制,规划制定,体系编制,试点确定,重点推进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一)成立机构 一是成立了丽江市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丽江市政府发文成立了由市长和良辉担任组长的丽江市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并从市旅游局、市质监局、云南大学商旅学院、旅游研究所等单位抽调了9人充实到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从事旅游标准化试点日常工作。

二是同云南大学科技咨询发展中心在编制旅游标准化发展规划、建立旅游标准化体系等方面开展全方位合作。签订了丽江市旅游标准化试点合作协议,成立了由云南大学、省质监局、省标准化研究院相关专家组成的专家组,为丽江市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智力支撑。(二)动员培训 一是召开了启动大会,全面启动丽江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2010年10月12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召开了“丽江市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会议暨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启动仪式”,部署和启动推进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明确提出了创建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市的目标和具体任务,各成员单位在启动仪式上与丽江市人民政府签订了《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任务书》。

二是编制培训教材。为了全面加深我市旅游从业人员对标准化工作的了解,解决什么是标准化、为什么要做旅游标准化以及怎么做好旅游标准化的问题,联合云南大学商讨编写了以标准化相关文件、丽江市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方案、标准基础知识、旅游标准化、标准编写及企业标准体系建立等为主要内容的《全国旅游标准化试点市——丽江市旅游标准化培训教材》。三是举办全市旅游标准化培训及阶段性工作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完成了《丽江市2011年度旅游标准化知识培训计划》,通过举办全市旅游标准化培训及阶段性工作总结会议等方式,在全行业内普及了旅游标准化知识,提高了旅游标准化意识,增强了旅游标准化技能,按照全国旅游标准化试点市、县(区)评估表的要求,扩大了标准化基础知识知晓率,为培养旅游标准化人才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同时,领导小组已邀请国内、省内旅游标准化专家到我市开展旅游标准化专场培训,分别针对全市旅游标准化工作、旅游景区、旅游购物场所、旅行社、导游等进行了相关专题的培训,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宣传了旅游标准化工作的意义和任务。(三)编制方案 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国家旅游局下发的《关于全面推进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的通知》(旅办发[2010]40号)要求,制定了具有可操作性的《丽江市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目标和任务,并将目标和任务明确到各部门和单位,责任分解到人。按照实施方案,丽江市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分为5个阶段:启动阶段(2010年9月-2010年11月)、实施阶段(2010年11月-2011年8月)、自查和评估阶段(2011年8月—2011年10月)、迎检阶段(2011年10月—2011年12月)、总结推广阶段(2011年12月以后)。

目前已按照实施方案完成了第一阶段启动工作,正在全面落实和实施第二阶段的相关任务。(四)建章立制 一是制定了《丽江市旅游标准化工作管理暂行办法》。为加强丽江市旅游标准化工作的管理,推进旅游标准化建设,提高旅游服务质量,增强旅游产业素质和国际竞争力,根据《全国旅游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丽江市旅游标准化工作管理暂行办法》。二是建立了有效的监管评估机制。为进一步明确各有关单位和部门的目标责任,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全国旅游标准化试点市、县(区)评估表》的有关要求,围绕评估标准进行了任务分解,明确了部门分工和完成时限,建立了监管评估机制,将各部门工作任务列入绩效考核的内容。

此外,还制定了《表彰制度》、《督办规则》、《会议制度》、《丽江市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制度》等制度,有效增强了标准化试点工作的制度保障。(五)制定规划,编制体系 旅游标准化体系建设是试点工作的核心内容。我市以旅游标准化体系建设为重点,根据标准普查情况,参考《全国旅游标准化发展规划》(2009-2015)和《全国旅游业标准体系表》,结合丽江市实际编制完成了《丽江市旅游标准化发展规划》和《丽江市旅游标准化体系表》,初步形成了丽江市旅游标准化体系,相关标准正在编制中。(六)确定试点,重点推进 市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我市实际,确定了丽江市玉龙县、古城区、宁蒗县作为示范性试点县(区);

确定了玉龙雪山、丽江古城、老君山、泸沽湖、束河古镇等80家基础条件好的企业作为示范性试点企业,并根据国家旅游局下发的《全国旅游标准化试点企业评估表》的有关要求,编制了《丽江市旅游标准化试点企业评估表》,对试点企业的各项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和评估、奖励办法。试点企业当中,玉龙雪山景区既作为全国旅游标准化试点企业,同时也被列为丽江市旅游标准化试点企业,已将景区涉及的13家下属企业列入旅游标准化试点企业,各项工作全面开展,并取得了较好的试点经验和成果,可以为全市其他试点单位提供了良好的借鉴。文章转自:http://lijiang.yunnan.cn/html/2011-05/18/content_161925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