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的蒙古族是元代初期随忽必烈征战遗留在云南的蒙古族下级士兵后裔。云南蒙古族人民善于农耕和渔业,并从事划船运输和土木建筑。云南的蒙古族通用独特的通海蒙古语(卡卓语),语言与内蒙古语言比较,有特殊性,与附近的汉、彝语比较有差别,又有共同点。云南蒙古族男子穿长袍和围腰,妇女服饰中的衣袖花边,上衣高领,仍与内蒙古相近,妇女喜欢在外衣上套上一件无领对襟坎肩,钉有直排闪光钮扣,非常别致、美观。恋爱: 云南的蒙古族聚居在玉溪地区通海县境内,来源于北方蒙古族。蒙古族的婚姻实行一夫一妻制,在传统习惯上父母包办的比较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父母往往在子女只有七八岁,最大不超过十岁时,就为其托媒寻偶,包办定亲。
等到子女长到十八九时,就会为他们成婚。这种婚俗与内蒙古自治区的蒙古族是相同的。决定子女婚姻大事时,父母的意见是很重要的,有时甚至以父亲的意见为主,子女要服从父亲的意志。按传统习俗,本家不能通婚,外家才能通婚。如果子女的婚姻双方父母都同意,就要去看八字和皇历,"命"合就订婚,"命"不合就不成婚。届时,用红纸写两张合婚单,男女双方各持一份作为订婚的凭证。订婚时,男方家通过媒人送给女方家烟、酒、糖、茶等物和彩礼钱,男女双方都要邀请本家的亲戚朋友来吃糖喝酒,或摆酒席招待,按照传统习惯,订婚后女方是不能退婚的,但男方如意不满意,则可以另外选择。
这种情况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比较突出,反映了妇女地位的低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蒙古族的婚姻状况发生了较大的变化,父母包办婚姻逐步减少,现在,男女自由恋爱,与心爱的人结成伴侣,已经蔚然成风。蒙古族青年男女婚前相互相识交往的主要方式是跳乐。跳乐是彝族的一种集体舞蹈,蒙古族接受了这种舞蹈形式,并把它作为男女青年互相交往和娱乐的一种方式。举行跳乐活动,一般是本村的青年男子邀请另一村的青年女子,或本村的女子邀请另一村的青年男子来进行。地点一般选在较为偏僻或离村庄较远的地方。互相邀约的信号是:本村或外村领头的姑娘将自己穿插的小挂交还姑娘。
跳乐时,男女青年围成圆圈,由持四弦琴的男青年引导、踏足击掌,边唱边舞,并随着乐曲的变换而不断地变化队形。整个场面极为热烈与和谐。跳乐活动是唱词、说嘴、吃糖、抽烟、唱曲等过程,每个过程都极富特色和韵味,青年男女通过跳乐,彼此的距离拉近了,双方感情融洽了,就会互赠礼物,通常情况下,女方送给男方围腰或女方银镯之类的饰品。婚俗: 蒙古族青年男女结婚,要选择吉日,男方要给女方家送彩礼。彩礼有现金、衣服、布匹、首饰、稻谷等。女方家陪嫁的东西有柜子、被褥、衣服、首饰、电器、自行车、大米、瓜子等。钥匙由女方家送亲人保管,等新娘到了男方家后,由新郎的母亲拿钱来赎钥匙,再交给新娘。
结婚前一天,男方要把贴有红纸的猪肉和酒送到女方家,既作为礼物又让女方家用于招待宾客。结婚这一天,新郎在陪郎的伴随下来女方家迎亲,同时要挑点青菜送新娘家。按习俗,迎亲过程中新郎不能说话,一切由陪郎应酬和周旋,直到把新娘娶回家。到女方家后,新郎被安排独席吃饭,并不能动手,只能由陪郎夹菜喂新郎吃。当男方来的人们把嫁妆挑、抬出门的时候,新郎就可以迎上新娘出门了。新娘梳着少妇的发式,从上到下、从里到外都穿着崭新的衣服。服饰尚青、黑色,衣裙的花边图案与上衣的高领,都与内蒙古自治区蒙古族相近。新娘穿的一件小挂,由送亲队伍中一孩童保管。
新娘由舅舅抱进轿子,并由新娘的弟弟陪送到男方家。新娘上轿后要哭泣,表示不忍离开家,且要一路啼哭,直至进洞房。新娘进入男方家大门之前,要烧喜神纸,进入大门后要劝新娘停止哭泣,进入洞房后要揭去新娘的黑头巾,并供到堂屋中。吃饭时让新娘在洞房内吃独席,由新郎为新娘添饭。当晚,姑娘和小伙子要来庆贺,家里一片欢笑声和歌声。本新闻共2页,当前在第1页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