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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州听证苍山风景名胜资源有偿使用管理办法

大理州听证苍山风景名胜资源有偿使用管理办法 6月20日下午,州人民政府在下关就苍山风景名胜区资源有偿使用费和门票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听证稿)举行听证会,广泛听取和征求社会各界代表的意见和建议。 听证会由州人民政府法制局主持。决策发言人、州苍山保护管理局局长在听证稿中介绍,修订后的《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

大理州听证苍山风景名胜资源有偿使用管理办法 6月20日下午,州人民政府在下关就苍山风景名胜区资源有偿使用费和门票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听证稿)举行听证会,广泛听取和征求社会各界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听证会由州人民政府法制局主持。决策发言人、州苍山保护管理局局长在听证稿中介绍,修订后的《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苍山保护管理条例》从2009年正式实施以来,对苍山的生态环境和自然景观的保护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但由于条例规定较为原则,对苍山风景名胜资源有偿使用费和门票的征收、使用、管理、监督等都没有明确,不便于苍山的保护管理工作,制定本办法已势在必行。

听证会就《大理白族自治州苍山风景名胜资源有偿使用费和门票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听证稿)的起草经过,苍山风景名胜资源有偿使用费和门票收入的使用、征收、管理和监督作了说明。听证稿明确,在苍山保护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或者使用苍山资源的单位和个人,按营业额的1%缴纳有偿使用费,征收的范围明确为7种情形。听证稿首次将利用苍山水、风等资源从事活动的列入缴纳范围,使得征收范围更加具体和全面。听证稿提出,苍山风景名胜资源有偿使用费和门票收入,专项用于苍山的保护管理。由县市苍山保护管理机构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进行征收和出售。来自大理旅游集团、大理生态旅游公司以及州级职能部门的14名听证代表,分别就《大理白族自治州苍山风景名胜区资源有偿使用费和门票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听证稿)提出的21条办法发表了意见、建议。

州苍山保护管理局表示,将根据此次听证会意见,对听证稿进一步补充完善,报经州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巍山古城保护利用工作成效明显 巍山县按照“保护为主,合理利用”的总体思路,加大资金投入,古城保护利用工作成效明显。加强文物古建保护管理工作。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先后对拱辰楼、星拱楼等作了重点保护维修,同时,加大对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升格申报力度。今年,古城内的拱辰楼、等觉寺及双塔、玉皇阁及文华书院3处古建筑通过国家文物局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评审。加大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力度。分阶段完成了县城北街等15条街道的恢复性建设工程,整个工程总长7000米,累计完成路面石材铺贴68000平方米,工程总投资5600多万元。

同时,采取“政府适当补助引导,居民投入为主整治”的方式,坚持“修旧如旧”和体现民族性、地方性和时代性的原则,投资960万元对8条街道临街建筑进行了风貌整治。加强古民居保护利用工作。将有重点保护价值的158院古院落进行登记管理,挂牌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