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风俗

景颇族

景颇族发源于青藏高原,唐代的“裸形”、“寻传”部落即其先民,约在一千多年前,沿金沙江、怒江和恩梅开江南迁,到十七世纪逐渐定居在今缅甸北部和云南德宏地区。从明代起,景颇族地区设立土司制度,虽然在本世纪50年代以前,景颇族就已进入阶级社会,但各地区还保留了不同程度的原始公社制残余,社会组织方面主要有"山。

景颇族发源于青藏高原,唐代的“裸形”、“寻传”部落即其先民,约在一千多年前,沿金沙江、怒江和恩梅开江南迁,到十七世纪逐渐定居在今缅甸北部和云南德宏地区。从明代起,景颇族地区设立土司制度,虽然在本世纪50年代以前,景颇族就已进入阶级社会,但各地区还保留了不同程度的原始公社制残余,社会组织方面主要有"山官"制度,山官为世袭的贵族,其统治权力在相当大的程度上还是家长制的习惯约束力(没有统治机构和武装)。景颇族居住在山区丘陵地带,以农业为主,水田少,旱地多,住竹楼。景颇族喜欢饮酒,嚼草烟、槟榔。景颇族热情好客,对猎获物和祭品都有"见者一份"平均分配的习惯。

景颇族的服饰:妇女穿黑色短上衣,下着黑、红色织成的统裙, 脚上带裹腿、腰、颈、腕戴有涂过红、黑色漆的藤圈。盛装时上衣前后及肩上都钉有很多泡泡,颈上挂银项圈、银链子,带银耳环和银手镯。男子喜穿黑色对襟短上衣、裤腿短而宽,头上课以黑或白包头。外出时必挂棉麻织 成的挂包和长刀。景颇族的服饰具有浓郁的民族风格。景颇族家庭为父系一夫一妻制,女子在婚前有性生活的自由。景颇人认为万物有鬼魂,遇到不祥之事就要祭鬼。部分信仰基督教。景颇族的歌舞庆典叫:"目脑纵歌",译意为:"大伙跳舞"。每逢庆祝五谷丰收,迎送亲人与宾客,婚嫁大礼,都要举行不同规模的目脑纵歌,它代代相沿,成为景颇族传统的盛大节日。

恋爱: 景颇家庭的儿女长大之后,父母就让他们单室独住,为他们结交异姓、谈情说爱提供方便。青年男女可以自由地去串寨子,男青年也可以自由地去串姑娘。姑娘和小伙子可以自由地在一起说笑和娱乐,在一起对唱情歌和谈情说爱,任何村寨和男女双方的父母都不会去干涉。很多村寨都为青年男女交往和恋爱活动建立了公房,让他们在里面纵情地唱情歌、跳舞、娱乐和谈情说爱。景颇族青年男女把到公房去玩叫做干脱总,即去公房串姑娘的意思。朦胧的夜色笼罩着景颇山,皓月从山林间慢慢升起。姑娘和小伙子打扮得漂漂亮亮,相约来到公房。他们在火塘里烧起了火,炮光映红了他们热情而欢乐的脸。

当男女双方对唱一阵表示自己炽热爱情的歌后,姑娘把沙基、芦子放进小伙子嘴里,小伙子也把沙基、芦子放在姑娘嘴里,两人同时嚼动–表示今后同苦共苦,永不分离!接着,姑娘送给小伙子一个自己亲手织的筒帕,作为爱情的信物。小伙子则送给姑娘一个精致的烟盒,也作为爱情的信物。这样,男女双方就订下了终身。婚俗: 明媒正娶是景颇族青年男女结婚的主要形式。当青年男女深深相爱后,经过一定的礼仪,双方闪定了彩礼的数目和结婚的日期。届时,女方请媒人、舅父和亲朋好友把新娘送去成亲。举行结婚仪式时,要请歌手来演唱(结婚歌),并按歌中演唱的习俗和程序举行仪式。

(结婚歌)是景颇族的许多关于婚姻方面的古老传说,它概括了婚姻习俗的全部内容,也含有对新郎新娘祝贺和祝福的内容,实际上是一部口承的景颇族婚姻习俗史。新娘进院时,要举行过草桥仪式;在六蓬棒升草上拴一只孵蛋的母鸡,由新郎牵着新娘从这个草桥上跨过去,以象征将来家业浴量,猪有一千头,鸡有一万只。新娘过了草桥,要走过屋檐沟,才能上竹楼。一般情况下,给机关报娘上竹楼的梯子应该是新做的。进了竹楼,新娘受到寨子里长辈们的欢迎,要举行庄严、隆重的迎新娘仪式,并对新娘致以深深的祝福,使新娘感到全寨人都在欢迎她和关心她。这些过程完成后,新娘进入洞房。

这时候,姑娘和小伙子开始聚集在新郎新娘身边。他们一边祝贺、嬉闹,一边喝酒吃喜糖,气氛极为热烈。婚礼的高潮是请歌手来祝福新郎新娘;新郎新娘来到祭祖宗的屋子,旁边站着男女歌手,聚集着参加婚礼的宾客,屋子里摆着各种祭品,接着歌手一个个轮流演唱。他们用歌声赞扬了新郎的勇敢、新娘的美丽祝福新娘新郎早生子女、幸福美满等。每个歌手的演唱都赢得人们的阵阵欢呼,给婚礼增加了无限的情趣和热烈的气氛。本新闻共3页,当前在第1页 1 2 3